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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猪场淘汰制度(2)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10日 来源:互联网
     生产母猪的淘汰
      1、母猪群的胎龄结构,对 猪场的生产成绩(如窝产活数和分娩率)和经济效益的影响都非常大。理想的胎次结构为1胎20%;2胎18%;3胎17%;4胎 16%;5胎14%;6胎10%;7胎以上5%。母猪到了一定的使用年限(如7-8胎)后,难以维持正常的生产性能,应该淘汰。要使胎次分布达到最佳,就需要主动淘汰母猪。
      2、依胎龄结构,在断奶、返情、流产、空怀或患病时均要考虑是否要淘汰母猪。
      3、首先要淘汰连续2个繁殖周期产仔少的母猪。若 猪场的母猪繁殖性能一直低下,找出10%繁殖性能低的母猪淘汰掉,繁殖性能就提高了。
      4、其次考虑淘汰问题母猪,如不发情、屡配不孕、恶性子宫炎、流产、空怀,和用激素处理仍未发情的母猪。
      5、然后考虑淘汰7-8胎以上的老龄母猪。
      6、最后考虑淘汰那些患肢蹄病而影响配种的、泌乳力差的、体况过肥(>4分)或过瘦(<1.5分)的母猪。淘汰的原因大多与极端体况有关,特别与体况过差有关。极端体况反映了 猪场管理问题和营养问题。母猪之所以体况差,是因为在配种后机体储备不足,而后又因泌乳期采食不足,从而不得不动用有限的储备来维持泌乳。
      7、疫病方面:检测淘汰某些带毒(如猪瘟和猪伪狂犬等)的母猪,以净化猪群。每年3-4次的常规血清学检测,母猪按胎次进行某些传染病(如猪瘟和猪伪狂犬等)检测,淘汰野毒呈阳性的母猪,或加强免疫以抑制排毒和抑制再感染,使整个生产群的某些疫病(如猪瘟和猪伪狂犬)野毒阳性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从而拥有健康无野毒感染的种猪群。
      生长商品猪的淘汰
      1、规模化 猪场,一定要有明确的淘汰制度,对产房的僵弱 猪病弱猪坚决不留下和不转至保育舍;保育舍不接受产房的僵弱 猪病弱猪,也不转出僵弱 猪病弱猪,育肥舍也不接受保育舍的僵弱 猪病弱猪;确保全场做到全进全出。淘汰僵弱 猪病弱猪,算不算死亡率的考核指标, 猪场应有明确的规定和专人负责。
      2、生产过程中最常见的是混养,如不同日龄体重的猪只混养、不同批次的猪只混养、不同健康水平的猪只混养。但混养是生产过程中的一大错误。对一头猪来说,最大的疾病感染威胁是来自另一头猪。混养将使疾病难以控制,发病率提高,药费支出增加。不淘汰病弱猪,病弱猪会越来越多。
      3、病猪隔离栏的设立:笔者曾访问过一个 猪场,保育舍转至保育隔离舍的病弱猪70%死亡了;育肥舍转至育肥隔离舍的病弱猪78%死亡了,以此来看,转出环节可能是多此一举。因此场内应快速淘汰无治疗价值的病弱猪,以切断场内病原的循环。
      4、至于为了做自家苗而保留病弱猪,可以这样认为:一是所留的病弱猪不一定具有代表性;二是由于病弱猪的存在, 猪场将始终处于不稳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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