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细小病毒病是由猪细小病毒(PPV)引起的一种猪繁殖障碍病,该病主要表现为胚胎和胎儿的感染和死亡,特别是初产母猪发生死胎、畸形胎和木乃伊胎,但母猪本身无明显的症状。
本病毒于1967年在美国首次发现,其后在欧洲、澳洲也有此报道,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也分离出该病毒。宁波地区于80年代中期从外地引进种猪时带入本病。
⒈病原。为猪细小病毒,属细小病毒科细小病毒属。病毒能凝集人(O型)、猴、豚鼠、猫、鸡、大鼠和小鼠等的红细胞。病毒耐热力强,60℃2小时也不能灭活。对乙醚、氯仿、胰酶、胆盐、酸均有抵抗力。
⒉流行特点。本病既可水平传染又可垂直传染。消化道、交配、胎盘感染是最常发生的传染途径。污染物及鼠亦是重要的传播媒介。 感染的公猪和母猪是主要的传染来源。一旦病毒传入阴性猪场,于3个月内几乎100%的猪只都会感染。感染后3~7天开始从口、鼻和肛门排出病毒,以后可不规则地排毒。被污染的工作服、工具、车辆也是传播本病的一个原因。本病主要发生在春秋产仔季节。
⒊临床症状。主要特征是母猪繁殖障碍,表现为死胎、木乃伊胎、畸形胎、弱胎及母猪不育。
⒋病理变化。只在子宫内膜和固有膜深层出现单核细胞的聚集。 被感染胎儿死亡后可见多种组织和器官有广泛的细胞坏死、炎症及核内包涵体。
⒌诊断要点。 ①临床症状结合流行病学调查。 ②实验室诊断,主要有血凝(HA)试验、血凝抑制试验(HI)、荧光抗体技术、酶联免疫吸附试验以及病原的分离和鉴定。
⒍猪病防治措施。对本病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主要采取综合防治措施。 ①坚持自繁自养,如需引进种猪,必须从无此病感染的场引进,且严格隔离,直至确定无病才可混群饲养。 ②采取严格的卫生防疫措施。 ③免疫接种。初产母猪在配种前一个月用灭活苗接种两次(间隔3~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