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预防
猪水肿病的药物预防:①子猪3日龄时,每头肌注牲血素1毫升,0.1%亚硒酸钠2毫升,补充铁和硒,对本病的发生有预防作用。②子猪7日龄开食,按0.1%氟哌酸拌料,连喂7天,并要防止饲料单一,保证有足够的矿物质和维生素,蛋白质不要超过19%。③子猪断奶前1周和断奶后2周,每头肌注组织胺球蛋白2毫升,每周1次;或者于断奶前1周和断奶后3周,每天服1次磺胺二甲嘧啶1.5克,连服1周。④发生疫情时,可全群用痢立清,按50ppm拌入料中,连续饲喂5天。
以神经症状为主症的其他传染病,当前还没有治疗与预防的特效药物,只有坚持按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接种,加强饲养管理,落实各项生物安全措施,方可控制疫病的发生,以减少生产中的经济损失。大连三仪动物药品公司研发的生物制剂如干扰素、猪转移因子、排疫肽、猪白细胞介素-4和2,配合各种对症治疗药物在临床上应用,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开辟了新的治疗途径。
以繁殖障碍为主症的猪传染病的药物治疗和药物预防
猪发生以繁殖障碍为主症的传染病时,其共同特点是妊娠母猪流产、早产、木乃伊胎和产弱子等。常见的疫病有猪瘟、伪狂犬病、细小病毒病、蓝耳病、圆环病毒感染、乙型脑炎、布鲁氏菌病、弓形虫病和衣原体病等。
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原则:用抗病毒药物和抗菌药物控制原发病和继发感染,结合对症治疗和配合支持疗法,以防止疫病的扩散,降低其发病率与病死率,尽可能减少疫病造成的损失。
常用治疗药物:病毒性引起的繁殖障碍可用抗病毒药物、干扰素、排疫肽、转移因子,白细胞介素、中药制剂(黄芪多糖注射液、柴胡注射液、板蓝根注射液、穿心莲注射液)、抗菌药物、蓝耳康等进行治疗,细菌性引起的繁殖障碍可用庆大霉素、四环毒、土霉素、泰乐菌素和磺胺类药物与抗菌增效剂等进行治疗。在实施治疗中应注意使用维生素A、维生素E及黄体酮等进行辅助治疗。抗病毒药物与干扰素联合使用,治疗效果更好。
猪主要传染病药物治疗与药物预防的注意事项
(一)要根据猪场与本地区猪病发生流行的规律、特点及季节性,有针对性地选择疗效高、安全性好、抗菌谱广的药物进行治疗与预防,方可收到良好的防治效果。使用药物防治之前最好先做药敏试验,以便选出高敏感性的药物用于治疗与预防,有利于提高防治效果。
(二)对疫病做出正确诊断后再用药,不要盲目用药。只有对疫病做出正确的诊断,才能对症下药,采取有效的防治方法。若盲目地乱用药物,往往会造成药物治疗的失败,也很难达到药物预防的目的。
(三)药物防治要保证用药的有效剂量。各种药物都有治疗剂量、预防剂量与中毒剂量。因此,在使用药物治疗与预防时,一定要按照药物规定的剂量实施,严禁任意地改变用药剂量。若用药剂量过大,不仅会造成药物浪费,增加经费支出,而且会引起毒副作用,甚至造成猪只死亡。如果随意加大青霉素类药物的用量,可干扰凝血机制而造成出血或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引起动物抽搐、大小便失禁甚至瘫痪等症状。如长期超量使用链霉素和庆大霉素可在体内造成蓄积,引起中毒。卡那霉素和痢特灵长期超量使用,对猪体的B淋巴细胞有抑制作用,影响其疫苗免疫效果。氯霉素、新生霉素、磺胺类药物和呋喃类药物长期超量使用,对猪的血液系统有损害作用。头孢菌素、青霉素、四环素及磺胺类药物能引起肾脏中毒。四环素和磺胺类药物能引起肝脏中毒和胃肠炎,甚至引发二重感染。
若用药剂量不足,用药时间过长,不仅达不到药物的防治目的,而且能诱导细菌对该药物产生耐药性。所以,在实施药物防治时要定期更换不同的抗菌药物,以防止耐药性菌株的出现。
(四)药物治疗要保证规定的疗程。用于防治动物疫病的药物都有一定的疗程,治疗时要按药物规定的疗程实施。如果用药的疗程不够,药物就不能维持有效的抗菌浓度和作用时间,有的病原体可能暂时被抑制,但并没有被彻底杀灭,一旦过早停止用药,受到抑制的病原体就会重新生长繁殖,再次出现病症,造成疫病复发,最终导致药物治疗的失败。兽医临床上用于防治的药物疗程,除了有特殊的规定之外,一般疗程多为3天~5天。临床治愈后,还要考虑继续用药1天~2天,以巩固疗效,防止疫病反复。药物预防时间要长一些,一般为7天~14天。
(五)在疫病防治中要科学地联合用药。在兽医临床上根据药物的特性与作用,针对疫病的特征与发病规律,科学地联合用药,可有效地提高防治效果,缩短用药时间,获得满意的疗效。如青霉素加链霉素、卡那霉素加四环素、庆大霉素加四环素、磺胺类药物加增效剂等联合用药,对多数阴性菌和阳性菌、支原体及螺旋体等均有良好的防治效果。红霉素加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或氯霉素,青霉素加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或头孢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加四环素类或头孢霉素或氯霉素,磺胺甲恶唑(SM2)加三甲氧苄氨嘧啶,(TMP)或二甲氧苄氨嘧啶(DVD)等,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及变形杆菌有很强的杀灭作用。多粘菌素B或E加四环素类或庆大霉素或青霉素,庆大霉素加四环素类等,对绿脓杆菌作用增强。抗病毒药物(包括中药制剂)与干扰素或抗菌药物联合使用,对病毒和细菌的防治作用更为理想。
(六)要避免药物配伍禁忌。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配合使用时,如果配伍不当,有的会发生理化性质的改变,使药物产生沉淀、分解、结块或变色,结果会出现减弱防治效果或增加药物毒性的现象,最终造成不良后果。如磺胺类药物(钠盐)与抗生素(硫酸盐或盐酸盐)混合后易产生中和作用,使药效降低。维生素B1、维生素C属酸性,若遇碱性药物时即可分解失效。所以,在实施药物防治时,一定要避免发生药物的配伍禁忌,确保药物的应有疗效。
(七)注意鉴别真假兽药。用于防治猪病的各种兽药、生物制品、药物添加剂及微生态制剂等,一定要购买国家批准的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并认定其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质量标准和保存期等,严禁购买无证的假劣兽药,以免贻误疫病的防治,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八)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兽用药物的休药期。兽医临床上使用的各类抗菌药物和抗寄生虫药物等多数都规定了休药期,用药物防治猪病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和《兽药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的药物休药期,防止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残留超标,确保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无公害,以免影响公共卫生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兽医常用药物的休药期主要有:青霉素类药物规定猪的休药期6天~15天,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为7天~40天,四环素抗生素为28天,氯霉素类抗生素为30天,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7天~14天,林可胺类抗生素为7天,多肽类抗生素为7天,喹诺酮类为10天~25天,磺胺类药为5天~7天,抗寄生虫药物为14天~28天。
(本站图文全部转载自互联网并全部为免费分享。若有侵权之处请速联系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联系电话:400-810-5353 举报邮箱:xuefeng@aweb.com.cn)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