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主要是指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抗菌药物能干扰病原微生物的细胞壁合成、损伤菌体的细胞膜、影响菌体的蛋白质合成及影响核酸合成,从而能有效地抑制和杀灭病原微生物。每类抗菌药物都有它各自的特点,对病原微生物的作用效果也不尽相同。在临床上同时使用2种或2种以上的药物治疗疾病的现象称为联合用药。由于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在治疗过程中可以加强抗菌的协同作用。扩大抗菌谱和杀菌效果,降低药物毒副作用。减少或延缓耐药性的产生。所以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已经成为很多兽医工作者经常使用的手段,如果使用适当,联合用药可以使药物产生协同作用,即所用的药物产生的治疗效果大于单独使用的治疗效果甚至等于或大于所用单独使用药物的治疗效果总和。但如果使用不当时,可能会出现因药物配伍禁忌而导致的药理作用相反,使药效降低、甚至抵消的现象。本文根据抗菌药物各自的特点,介绍几种目前常用抗菌药物的特点及在联合用药时的协同作用、配伍禁忌等方面的知识。
1氟喹诺酮类
1.1特点
1.1.1恩诺沙星是动物专用的杀菌性广谱高效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其抗菌作用独特,能抑制细菌DNA旋转酶、阻断DNA复制而发挥快速杀菌作用。其作用有明显的浓度依赖性,血药浓度大于8倍最小抑菌浓度(MIC)时,可发挥最佳疗效。对大肠杆菌、沙门氏菌、肺炎克雷伯氏杆菌、布氏杆菌、多杀性巴氏杆菌、胸膜肺炎放线杆菌、猪丹毒杆菌、变形杆菌、化脓性棒状杆菌、败血波氏杆菌、金葡菌、支原体、衣原体等均有良好的杀灭作用。
1.1.2不能与含多价金属阳离子镁、铝、钙、锌和铁的药物混饲或混用,因为氟喹诺酮类药物结构中基本活性基团可与多价阳离子发生螯合反应,从而影响喹诺酮类的吸收和抗菌活性。
1.1.3这类药对负重关节的软骨组织生长有不良影响,禁用于幼龄动物(尤其是犬、马)和孕畜。
1.1.4这类药物会引起胃肠道反应.剂量过大可导致动物食欲下降或废绝、饮欲增加、腹泻等。
1.1.5诺氟沙星与维生素B1和维生素B12合用,可减轻其引起的周围神经刺激症状、四肢皮肤针扎感及轻微的灼热感。
1.1.6与抗凝血药如华法林合用可延长凝血酶原消除时间,若必需合用时要减少华法林的剂量。
1.1.7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易导致肝细胞变性或坏死,以环丙沙星尤为明显。
1.1.8部分药物如依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有光敏反应,用药后避免和阳光接触,用药过程一旦受紫外线照射,皮肤暴露部位可出现灼伤症状.有时可形成水疱。
1.2协同作用
1.2.1氟喹诺酮类药物与杀菌性抗菌药(青霉素类、氨基苷类)及TMP在治疗特定细菌感染方面有协同作用。
1.2.2治疗感染鼠疫的实验动物.采用环丙沙星+链霉素治疗,治疗组动物全部存活,治愈率l00%。联合用药治疗实验感染动物鼠疫可减少抗生素用量,缩短病程,动物恢复快,治疗效果良好。
1.2.3氟喹诺酮类+林可霉素可用于治疗鸡支原体合并大肠杆菌感染,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呼吸道病继发肠道感染而导致的严重卵巢炎、输卵管炎及卵巢性腹膜炎。氟喹诺酮类药物也可与磺胺类药物配伍应用。如环丙沙星与磺胺二甲嘧啶合用对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有相加作用。
1.3配伍禁忌
1.3.1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应与DNA、RNA及蛋白质合成抑制剂联合应用。利福平(RNA合成抑制药)可使本类药物的作用降低。
1.3.2碱性药物、抗胆碱药物、H2受体阻滞剂均可降低胃液酸度而使喹诺酮类药物的吸收减少,应避免同服。
1.3.3在临床工作中发现,加替沙星与头孢匹胺钠存在配伍禁忌。
1.3.4在临床应用中发现,0.2%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静脉输注后,接输利福霉素注射液(利福霉素注射液0.5 g加入l0%或5%葡萄糖注射液250 mL中)时,莫非氏滴管内即出现红色絮状物。调换输入药物的顺序。即输完利福霉素注射液接输0.2%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时,仍出现上述现象,所以说明环丙沙星与利福霉素之间存在配伍禁忌。如需连输此2种药物,应在2种药液之间换输其他液体(l0%或5%葡萄糖注射液、生理盐水等)冲管过渡,避免2种药物配伍禁忌的发生。
1.3.5环丙沙星和头孢曲松钠通过临床和实验证明两药不宜联合应用。
1.3.6在临床工作中环丙沙星注射液与头孢拉啶注射液之间存在配伍禁忌。
1.3.7在临床工作中发现,乳酸环丙沙星液与头孢哌酮钠存在配伍禁忌。
2四环素类
2.1特点
2.1.1四环素类药物为广谱抗生素.有快效抑菌作用,对立克次氏体、衣原体、支原体、螺旋体、放线菌和某些原虫有抑制作用。
2.1.2四环素类药物有严重的胃肠道反应。
2.1.3四环素类可降低血浆凝血酶原的活性而增加出血倾向,故不宜与抗凝血剂肝素钠、枸橼酸钠合用。
2.1.4四环素类药物有严重的光敏反应,用药期间的畜禽尽量避免日光照射。
2.2协同作用
2.2.1四环素类药物与同类药物及非同类药物如泰妙菌素、泰乐菌素配伍用于胃肠道和呼吸道感染时有协同作用,可降低使用浓度、缩短治疗时间。TMP、DVD对本品有明显的增效作用。
2.2.2四环素类与氯霉素类合用有较好的协同作用。
2.3配伍禁忌
2.3.1四环素类避免与抗酸药、钙盐、铁盐及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药物配伍,以防发生螯合反应,阻滞四环素类的吸收。
2.3.2肝肾功能不全的动物慎用四环素类药物.与强利尿剂合用,会加大对肾脏的损害,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竹桃霉素、氯丙嗪等药物合用,也可加重肝毒性。
2.3.3四环素类药物和强的松不能合用,会产生二重感染。
3 β一内酰胺类
3.1特点
3.1.1金属利器刺伤或复合外伤.采用青霉素G或四环素类以防止气性坏疽。
3.1.2在治疗鸡球虫病时,可内服大剂量的青霉素来治疗球虫病并发的肠道梭菌感染。
3.1.3氯唑西林(又名邻氯青霉素)对青霉素耐药的菌株有效,尤其对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有很强的杀菌作用,故被称为“抗葡萄球菌青霉素”,常用于治疗动物的骨、皮肤和软组织的葡萄球菌感染,特别是奶牛乳房炎的治疗。
3.1.4输液时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只能用生理盐水溶解药物,滴注时间不可过长。青霉素在干燥状态下较稳定,一旦溶解即不断分解。其溶液放置的时间越长,分解也越多,且致敏物质也不断增加。因此要“现配现用”,不宜溶解后存放,以保证药效,减少致敏物质的产生。
3.1.5头孢菌素类(特别是第一代头孢菌素)不可与高效利尿药(如速尿)联合应用,以防止其发生严重的肾损害。
3.1.6头孢菌素类药物与维生素B族或维生素K配伍,可减轻由于其强力抑制肠道菌群而致维生素B族及维生素K的缺乏。
3.1.7头孢菌素主要经过肾脏排泄,对肾功能不良的动物用药剂量应注意调整,尤其小动物应避免头孢菌素与氨基糖苷类合用,以免造成肾毒性大大增强。
3.1.8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在输液中较稳定,与碱性药物配伍时可能造成浑浊或含量下降。
3.1.9青霉素忌与强碱、强酸性药物配伍,因为青霉素溶液最适宜的pH值为6.0~6.5,在pH值8.0以上和5.0以下时可迅速遭到破坏而失效。单胃家畜不能口服青霉素,因为青霉素口服(内服)后容易被胃酸破坏而失效,单胃家畜(如猪、马、驴、骡)服药后药物可直接进入有胃酸的胃中遭到破坏,所以不能口服青霉素;而多胃畜(如牛、羊)只在第四胃中有胃酸,前三胃中没有胃酸,所以,可以口服青霉素。牛、羊口服青霉素,主要用来治疗精料中毒,此病系因过食精料积于第一胃(瘤胃),精料酸败而发,因其中有害微生物大量繁殖,所以口服青霉素有效。
3.2协同作用
3.2.1 β一内酰胺类药物与β一内酰胺酶抑制剂配伍常获得协同作用。
3.2.2繁殖期杀菌药与静止期杀菌药配伍常获得协同作用。如:青霉素与链霉素配伍常用于链球菌性心内膜炎和肠球菌感染。羧苄西林与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联合应用有一定的协同作用,可用于绿脓杆菌感染(但二者不可置同一容器中)。
3.3配伍禁忌
3.3.1 β一内酰胺类药物不可与酸性或碱性药物配伍。如:氨基糖苷类、氨基酸、林可霉素类、维生素C、碳酸氢钠、氨茶碱、谷氨酸钠、碳酸氢钠、恩诺沙星、磺胺嘧啶钠等。
3.3.2 β一内酰胺类不可与含醇的药物合用,如氢化可的松,以乙醇为溶媒,乙醇能加速β一内醚胺环水解,而β一内酰胺类降效。
3.3.3青霉素与酚妥拉明、去甲肾上腺素、阿托品、扑尔敏、辅酶A、细胞色素C、维生素B6、催产素、利血平、苯妥英钠、氯丙嗪、异丙嗪等药混合后.可发生沉淀、混浊或变色,应禁忌混合静滴。
3.3.4β 一内酰胺类药物与丙磺舒合用产生竞争性拮抗作用,可使前者在肾小管的分泌减少、血药浓度增加、作用时间延长。因此,二者合用时.应注意减少前者的用药剂量。
3.3.5青霉素G与四环素等酸性药物及磺胺类药有配伍禁忌。
3.3.6在临床工作中发现,氧氟沙星注射液与头孢哌酮钠注射液之间存在配伍禁忌。
3.3.7青霉素G不应当与氨苄西林配伍,青霉素G主要作用于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球菌。而氨苄西林为广谱抗生素,两者均作用于细菌细胞膜上的青霉素结合蛋白而发挥抗菌效应。两药联用会因竞争同一结合位点而产生拮抗,甚至诱导耐药菌产生。
3.3.8氧氟沙星与青霉素联合应用会出现配伍禁忌反应。
4磺胺类
4.1特点
4.1.1磺胺类药物与维生素B族或维生素K配伍,也可减轻由于其强力抑制肠道菌群而致维生素B族及维生素K的缺乏。
4.1.2碱性电解质可减少本品对肾脏的毒性,如与碳酸氢钠同服,以碱化尿液,促进排出。
4.1.3该类药物对家禽特别是雏鸡具有一定毒性.如以0.5%浓度混饲8d,会引起雏鸡脾脏出血、梗死、坏死和肿胀;对成鸡则会影响食欲,降低产蛋量。
4.2协同作用
4.2.1快速抑菌药与慢速抑菌药配伍常获得相加作用。如:多粘菌素类或阿米卡星+SMZ。
4.2.2磺胺类药物与抗菌增效剂(TMP或DVD)合用有协同作用。
4.3配伍禁忌
4.3.1液体型磺胺类药呈现碱性,不能与酸性药物如维生素C、盐酸麻黄素、四环素、青霉素等合用,否则会析出沉淀。
4.3.2磺胺类药物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以免降低疗效。
5氨基糖苷类
5.1特点
5.1.1氨基糖苷
类药物抗菌谱广,很多种类对呼吸道感染和支原体均有效果。安普霉素为治疗大肠杆菌病的首选药物,对革兰氏阳性菌(某些链球菌)、密螺旋体和支原体也有较好作用。5.1.2氨基糖苷类药物的不良反应是损害第八对脑神经,对肾脏有毒性及对神经肌肉有阻断作用。
5.1.3患畜如有脱水、低钠血症、酸中毒以及近期用过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时,应尽可能不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因为在上述情况下,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其肾毒性更大。
5.1.4链霉素为灰链霉菌的代谢产物,是一种有机碱,常用其硫酸盐。链霉素的抗菌谱较广,对结核杆菌、布氏杆菌、巴氏杆菌、志贺氏痢疾杆菌、沙门氏杆菌、产气杆菌、鼻疽杆菌、嗜血杆菌、钩端螺旋体、放线菌等有效。
5.1.5新霉素在氨基糖苷类中毒性最大,一般禁用于注射给药。
5.1.6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奈替米星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能与钙离子结合,含金属离子的中药如石膏、珍珠母、磁石、牛黄清心丸等,卡那霉素、新霉素等与含金属离子药物联合使用时,其间隔时间应以3~4h为宜。
5.2协同作用
5.2.1静止期杀菌药与快速抑菌药配伍常获得协同或相加作用。如:链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四环素;链霉素与米诺环素配伍用于布氏杆菌病;链霉素与四环素合用,能增强对布氏杆菌的治疗作用。
5.2.2静止期杀菌药与慢速抑菌药配伍,常获得协同或相加作用。如:磺胺类+氨基糖苷类。
5.2.3链霉素与红霉素合用,对猪链球菌病有较好的疗效;链霉素与万古霉素(对肠球菌)或异烟肼(对结核杆菌)合用有协同作用。
5.2.4治疗感染鼠疫的实验动物。采用链霉素+头孢曲松钠组合治疗,治疗组动物全部存活,治愈率100%。联合用药治疗实验感染动物鼠疫可减少抗生素用量,缩短病程,动物恢复快,治疗效果良好。
5.3配伍禁忌
5.3.1氨基糖苷类同类药物不可联合应用以免增强毒性,与碱性药物联用其抗菌效能可能增强,但毒性也会增大。
5.3.2链霉素与磺胺类药物同一容器配伍应用会发生水解失效。 .
5.3.3硫酸安普霉素与支原净配伍会引起中毒。
6大环内酯类
6.1特点
6.1.1红霉素的抗菌谱与青霉素相似(但其抗革兰氏阳性菌的作用不如青霉素),对禽败血支原体、猪支原体性肺炎也有较好的疗效。
6.1.2替米考星为畜禽专用抗生素。尤其适用家畜肺炎和乳腺炎等感染性疾病的治疗:对胸膜肺炎放线杆菌、巴氏杆菌及畜禽支原体具有比泰乐菌素更强的抗菌活性。
6.2协同作用
6.2.1红霉素与泰乐菌素或链霉素联用,可获得协同作用。
6.2.2红霉素与氨苄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头孢唑啉钠及注射用双黄连配伍后对金葡菌的体外抑菌效果明显增强。
6.3配伍禁忌
6.3.1大环内酯类药物可抑制氨茶碱的正常代谢。两者联合应用,可使氨茶碱血浓度的异常升高而致中毒。甚至死亡,因此联合应用时要减少氨茶碱的用量.以防出现氨茶碱中毒。应尽量避免联合使用。
6.3.2红霉素与洁霉素合用易发生拮抗作用,二者均与细菌的核苷酸大基团核蛋白体505亚基结合,可导致其中一种抗生素核蛋白体的构型变化,影响其作用。
6.3.3红霉素不宜与β一内酰胺类、林可霉素、四环素联用。
6.3.4红霉素不能与莫能菌素、盐霉素等抗球虫的药物合用。
7其他
7.1聚醚类抗生素
包括莫能菌素、盐霉素、马杜霉素和拉沙菌素等,有抗球虫和抑菌作用,目前这类药物使用较多,但对鸡常用剂量的安全范围较窄,易产生毒性。这类药物禁止与泰妙菌素(支原净)合用。
7.2影响免疫效果的药物
甲砜霉素、卡那霉素、磺胺类、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轻化可的松)等。
7.3氟苯尼考
属动物专用的广谱抑菌性抗生素,对革兰氏阴性菌和阳性菌都有作用,对阴性菌的作用较阳性菌强.是伤寒杆菌、副伤寒杆菌、沙门氏杆菌引起的各种感染的首选药物。氟苯尼考有胚胎毒性,故妊娠动物禁用。
此外,维生素B1不宜与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邻氯霉素、氯霉素等抗生素配伍。多粘菌素B与其他有肾毒性或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药物不可配伍,以防意外。
总之,发挥各抗菌药物的特点,掌握联合用药,了解它们的配伍禁忌,是关系到能否降低病畜禽死亡率、缩短病程和减少治疗费用的关键。猪场动力祝您发大财,养好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