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瘟是危害养猪业最严重的传染病,免疫接种是最主要的防制措施。目前我国按农业部规定普遍使用的是“猪瘟细胞培养弱毒冻干活疫苗”(用世界著名的中国猪瘟兔化弱毒株一C株,接种牛睾丸细胞培养,收获细胞培养物,加稳定剂,经冷冻真空干燥制成)免疫预防,但各地常出现免疫失败,多点散发非典型猪瘟,也常见混合感染,母猪发生繁殖障碍,给养猪场户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究其原因,与建国以来多年使用“猪瘟组织苗”(1头份具有足够的免疫当量),在一般畜牧兽医人员头脑中,其免疫程序与剂量已成定式,近些年改用“猪瘟细胞培养活疫苗”(1头份只含有150个免疫当量),但仍有沿用原来的程序与剂量的现象,在基层较普遍存在免疫程序不合理,剂量不够,疫苗使用方法不当等问题有关。
按理猪瘟免疫程序应根据具体猪群抗体监测结果制订,但限于条件中小猪场和养猪户猪群难能做到。笔者根据近几年的临床实践,针对目前普遍采用的“猪瘟细胞培养活疫苗”推荐几种猪瘟免疫程序,供养猪场户参考。
1 供参考猪瘟免疫程序
1.1 猪瘟清净区 仔猪 程序之一:仔猪生后20�25日龄首免,4头份,60�65日龄二免,4头份;程序之二:仔猪断奶后一次免疫,4头份。后备猪
8月龄配种前免疫一次,2头份。种公、母猪 每间隔6个月免疫一次,每猪2头份,种母猪于断奶至再配空怀期接种。
1.2 猪瘟污染区 仔猪 新生仔猪超前免疫,即生后接种2头份,最短1小时后才准吃初乳;35�40日龄二免,4头份。后备猪
于仔猪二免后6个月配种前免疫一次,4头份。 种公猪 每半年免疫一次,4头份。 种母猪
程序之一:种母猪每次断乳至再配间隔期内免疫一次,4头份。程序之二:种母猪每次断乳至再配间隔期内加大剂量免疫一次,8头份;仔猪断奶时,4头份免疫。
1.3 猪瘟暴发区
在猪瘟暴发区和受威胁的地区,采取紧急接种猪瘟疫苗的措施,可有效控制猪瘟病的再发生与蔓延。在发生猪瘟的猪场对无临床症状或征状不明显的所有猪只(除哺乳仔猪外),每猪一律实行10头份接种,注苗后4�5天可能出现个别死亡,但一周以后猪瘟可平息。对受威胁区的所有猪只(哺乳仔猪除外),一律实行8头份接种,一周后猪群可得到保护。
1.4 生长肥育猪免疫问题
猪瘟活疫苗接种4天后即可产生免疫力,免疫期12个月。所以,肥育猪苗如为本场自繁并已确实免疫,则肥育期不必再接种;但如果猪苗从市场购入,则必须每猪接种4头份猪瘟疫苗。
2 免疫接种注意事项
2.1 疫苗问题
失真空苗不能用;过期苗不能用;超温保存失效苗不能用;疫苗自稀释后15℃以下4小时,15C一25132小时,2513以上1小时内用完。
2.2 注射问题
猪瘟疫苗采用肌肉注射,注射器、针头必须煮沸30分钟消毒;每猪一个针头;紧急接种时按先健康、后轻症、再重症的顺序,防止交叉感染;每头猪注射要确实,不能漏注少注。
2 3 药物干扰问题
注射猪瘟苗前2天和后3天严禁使用抗病毒及治疗量的抗生素类药物。猪瘟苗接种要与繁殖�呼吸障碍综合征疫苗间隔15天以上使用,与其他病毒病疫苗间隔7�10天为宜。
2.4 其他问题
健康猪群方可进行免疫,有病猪不能注射猪瘟疫苗。个别纯种猪注射疫苗时偶有发生过敏现象,应立即用地塞米松、强力解毒敏、肾上腺素等解救。
2.5 其它疫苗
国内还有个别单位生产乳兔脏器组织苗和兔化弱毒牛体反应苗,使用剂量和程序须按厂家说明。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三联苗,在单防猪瘟时不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