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饲料 饲料是多种病原微生物的重要传播途径,饲喂安全饲料,是生产安全猪肉的源头。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应依法严格管理,加强监控、检测,严禁使用和严厉查处违禁药物。同时,要加强饲料原料的检查和监控,禁喂霉烂变质和剧毒农药污染严重的饲料。此外,开辟新型绿色安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如种植无公害高产优质青绿饲料,使用经国家畜牧部门批准的微生物制剂、酶制剂、酸化剂、中草药制剂和从天然植物中提取的制剂等。还应在远离化工、农药、河流、村庄等污染源的地方建场,饲喂无污染的饲料和饮水。我国新的《饲料卫生标准》规定了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的允许量,饲料中的砷、铅、氟、霉菌、黄曲霉素、铬、汞、镉、氰化物、亚硝酸盐、棉酚、异硫氰酸酯、恶唑烷硫铜、六六六、滴滴涕、总细菌数均不得超标。在微量元素中,对铜也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二、饮水 饮水中有害微生物广泛存在,且在水中生存时间较长,对饮水消毒处理非常重要。应常取水样送有关部门进行微生物和水质检验,并坚持常年用漂白粉、高锰酸钾、百毒杀等进行饮水消毒。达到畜禽饮水水质标准,使用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中的水色、浑浊度、总硬度、PH、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细菌学指标中总大肠杆菌数,毒理学指标中的氟化物、氰化物、总砷、总汞、铜、铬、镉、硝化盐等均不得超过标准值,并不得有异味和肉眼可见物和农药的马拉硫磷、内吸磷、甲基对硫磷、乐果、林丹、百菌清等,确保饮水的卫生安全。
三、兽药 当前最严重的问题是超量和滥用药物。诚然,生猪一旦患病,应在明确诊断的基础上,对症下药,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用量,或因某种药物产生了一定的抗药性稍加用量也是允许的,但所用的药物应符合国家《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质量标准》,尽量不用或少用抗生素类药和激素类药。禁用假冒伪劣兽药、麻醉药、兴奋剂、化学保定药、骨骼肌松弛药、未经国家畜牧兽医部门批准采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和未经国家农业部批准或已公布淘汰的兽药。对于允许使用的兽药,都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
四、环境 环境卫生安全是发展绿色生态猪养殖的重要因素。首先,应加强对猪场及周围环境的管理,栏圈每日清扫,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舍内外定期消毒。杀灭鼠、蝇、蚊,粪便、污物运至场外作发酵处理,杀灭粪便中的病菌、虫卵,减少土壤污染。尿液、污水通过地下水道排至场外污水处理池,也可利用粪尿生产沼气。其次,在运输、屠宰、肉品加工、包装、销售直到家庭贮存、烹饪全过程中严防病原微生物的污染和注水肉,病死肉流入市场,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