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址选择的基本原则
(1)符合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和村镇建设发展规划。
(2)场地应地势高燥、平坦,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在丘陵山地建场应尽量选择阳坡,坡度不超过20度。
(3)交通便利,水电充足,水质符合畜禽饮用水标准,具备就地处理和消纳粪污的条件。
(4)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水文和工程地质条件。
(5)场址应根据当地常年主导风向,位于村镇外居民区的下风向处。
(6)场址距交通干线不小于1000米;距居民居住区和其他畜牧场不小于2000米。
2.场内布局的基本原则
(1)场内总体布局应体现建场方针、任务,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做到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
(2)较大规模猪场应划分生活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生活管理区应选择在生产区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或侧风向及地势
较高处;隔离区布置在生产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及全场地势最低处,并保持一定的卫生间距(50-100米)。
(3)各类猪舍的排列顺序依次是配种舍、妊娠舍、分娩哺乳舍、断奶仔猪舍、生长舍、肥育舍。
(4)场内清洁道和污道必须严格分开,不得交叉。
(5)猪舍朝向和间距必须满足日照、通风、防火和排污的要求,猪舍长轴朝向以南向或南向偏东、西30度以内为宜;相邻两猪舍纵墙间距控制在7-12米为宜,相邻两猪舍端墙间距以不少于15米为宜。
(6)建筑布局紧凑,应节约用地,在满足当前生产的同时,适当考虑将来的技术提高和改造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