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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养猪场建议免疫程序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10日 来源:互联网

最近几年,中小型养猪场户猪发病率较高,为此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根据2009 年的监测结果,在汇总分析各地猪发病原因的基础上,专门研究制订了中小养猪场户的建议免疫程序,也就是当前必须免疫的病毒病。 其他病是否还要免,应根据本场情况自定。但是应坚持以下原则:可免可不免的疫苗不要用;已经用的疫苗只要不出问题不要随意更换;疫苗一定是来自国家批准的、信誉度高、售后服务好的厂家;经销单位必须有冷冻和冷藏保存设施;免疫时避开运输、转群、气温突变等应激和发病用药期;失真空的冻干苗和接近失效期的疫苗不要用;严格执行疫苗注射操作要求,以确保免疫成功。

必须进行的基础免疫建议免疫程序如下:

猪瘟

种公母猪和65日龄以上的后备猪一年两次,3 和9月份各一次;仔猪 28~ 30日龄一次, 65 日龄加强一次;也可跟胎免疫。 使用猪瘟兔化弱毒苗,种公母猪6头份,仔猪4头份。

口蹄疫

使用进口佐剂(J)猪口蹄疫O型浓缩灭活苗,于2、6、10 月份普防3 次,仔猪50~60日龄和90~100日龄各免一次,注射剂量请按说明书执行。

伪狂犬

使用猪伪狂犬基因缺失苗免疫,种公母猪一年3次普免,仔猪必须用水佐剂基因缺失苗3 日龄滴鼻或注射,剂量1头份。

乙脑

使用猪乙型脑炎弱毒疫苗,于3月底或4月初对150日龄以上的后备猪和种公母猪普免一次,其中后备猪间隔3~4 周加强免疫一次;对4 月份以后选留的后备猪150日龄免疫一次,间隔3~4周加强一次,剂量1头份。

细小病毒

使用细小病毒疫苗,后备猪 160 日龄注射一次,间隔3~4 周加强免疫一次,对1~2 胎的种公母猪必须在配种前再免疫一次,2胎以后不再免疫,剂量1头份。

传染性胃肠炎和流行性腹泻

25kg以下的小猪和种公母猪在9月底和10月初普免一次,间隔3~4周加强免疫一次;4 月份以前的产仔母猪在临产前25天左右免疫一次,保护所产仔猪。注射部位后海穴,剂量请按说明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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